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通知(2012.4.19印发)

发布日期:2012-04-1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红十字会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12〕185号

各区县教委、红十字会:

  为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提高青少年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99号)和《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指南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11〕11号),市教委、市红十字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内容

  (一)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

  (二)制定学校演练学生安全疏散路线图。

  (三)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救护技能表演。

  二、演练保障

  (一)各区县教委、红十字会要成立联合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演练活动。学校要将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纳入安全工作安排,确保演练时间、人员、效果落实。

  (二)市红十字会提供《中小学生急救手册》作为演练学习教材,学校安排专业教师或由红十字会提供师资,负责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救护技能培训。

  (三)学校要结合《中小学生急救手册》的学习组织疏散演练活动,事前要做到“有培训、有预案、有练习”;疏散演练可利用课间操,结合救护技能的学习,结合各种活动,定期举办综合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中小学建设平安校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市、区(县)教委、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因此,各区县教委、红十字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克服怕出事等畏难情绪,积极行动起来,结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9.8”世界急救日开展演练活动,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抓好示范,推出典型。各区县红十字会要配合区县教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各区县要结合学校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确定一所应急演练示范学校,从“组织架构、培训内容,预案制定,演练程序、评估总结”等制定出统一标准,并将该校的演练作为全区各学校的启动点,达到以点带面,形成全区所有学校全部开展应急演练的良好局面,使应急演练逐步向规范化、常态化,真正达到人人参与、全面提高应急能力的目的。市红十字会为示范学校配备急救箱、应急教育宣传品、组织志愿者开展安全课堂讲座等。

  (三)组建队伍,积极应对。各学校要在各区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学校教师和学生中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加强队伍平时的训练,在突发事件到来时能很好的发挥应急辅助的作用。同时,发挥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的骨干作用,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营造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四)制订计划,全面评估。各学校要制定好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和总体构想。演练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写出演练评估报告,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不断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教委学校后勤处联系人:战先政;联系电话:66074953

  市红十字会应急综合办联系人:王红梅;联系电话:63947069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doc

  2.各区县红十字会联系人通讯录.doc

  3.各区县教委联系人通讯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