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以下简称“平抑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平抑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监管责任落实,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142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标准的通知》(京教勤〔2017〕23号)要求,市教委决定自2017年开始,对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抽取部分高校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检查和审计,推动高校进一步加强平抑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相关投入资金取得实际效果,使广大学生真正受益,全面提升学生在校就餐满意度。
    二、检查范围
    (一)2017年入校专项检查并审计31所高校。按比例抽取12所部属高校、19所市属高校(其中:市属公办高校14所、民办普通高校5所)。
    (二)未被抽取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检查内容对平抑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全面彻底地自查工作,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平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学生食堂平稳运行。
    三、检查内容
    2015-2016学年度平抑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平抑资金的项目管理机构、启用机制等组织保障情况;平抑资金的使用方向、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资金的结余情况;学校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等。
    (一)学校平抑资金的组织保障情况
查看学校是否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后勤、财务、学工和审计的校级领导组成的平抑资金管理机构,对平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有效监管;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对平抑资金的使用、评价和管理以及食堂饭菜成本核算、销售价格实行全程监督检查;查看学校审计部门在平抑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全程监控,跟踪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等。
    (二)平抑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查看学校是否建立了平抑资金启用机制、筹集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平抑资金实施细则,对平抑资金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平抑资金的收支项目等。
    (三)平抑资金的收入和计提情况
查看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拨款平抑资金部分的收入情况;审核学校自筹经费平抑资金部分的计提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总人数每生每学年规定的标准与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拨款平抑资金部分拨付到校时同步计提。
    (四)平抑资金的年度财务收支与核算管理情况
查看学校2015-2016学年平抑资金的会计核算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审核平抑资金的使用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专户核算;审核市级财政教育经费拨款平抑资金部分和自筹经费部分是否保持同步支出。
    (五)平抑资金使用的采购管理情况
查看学校涉及平抑资金使用中的会议纪要、采购合同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手续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的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审核学校专项资金的采购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六)平抑资金的开支范围
查看学校平抑资金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平抑资金是否用于补贴学生食堂“基本伙”(含学校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的“基本伙”餐饮部分),包括食堂“基本伙”大宗原材料(包括米、面、油、肉、蛋、菜等)的采购和食堂人工成本(包括学生食堂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等)。
    (七)平抑资金的结余资金管理情况
查看学校平抑资金的结余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结余资金管理规定。
    四、政策依据
    (一)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财政性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
    (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京财教育〔2013〕142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北京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标准的通知》(京教勤〔2017〕23号)以及2012年以来市教委关于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有关文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五、组织实施
    市教委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入校专项检查并审计。日常事务和相关工作由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承办。
    六、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9月28日-10月15日为学校全面自查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为专项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中旬为意见反馈阶段。
    (一)学校自查阶段(9月28日—10月15日)
    受检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自查表纸质版(详见附件4)在入校检查时统一交给专项检查工作组联系人。
    (二)专项检查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市教委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开展入校检查和审计。专项检查工作组通过实地查阅平抑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平抑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受检学校财务处或后勤处领导负责现场组织协调。
    (三)意见反馈阶段(12月1日-12月中旬)
    1.入校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工作组根据实地检查情况,整理、分析、汇总相关数据、资料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受检学校的独立审计报告。由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采取邮件通知的方式,将入校检查审计报告发送至受检学校相关负责人邮箱,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2.市教委根据入校检查审计结果,适时召集受检学校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检查和审计工作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研究改进措施。
    3.检查结果使用。对平抑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未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专户核算,截留、挤占、挪用和改作它用的高校,由市教委主管领导和学校后勤处、财务处等召集约谈会,提出整改要求,按规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拨款、追回已拨资金等相关措施并将检查审计结果向学校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做到动员部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
    平抑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涉及到学校多个部门,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确保本次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做好准备工作
    受检高校要高标准做好入校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梳理、收集、汇总有关材料,提前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并协调配合现场检查相关事宜。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学校平抑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名单。
    2.平抑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形成的管理制度(如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与平抑资金有关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布平抑资金收支项目的资料、收支审批资料等。
    3.2015-2016学年度高校平抑资金财务核算有关项目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包括行政大帐和食堂帐)。
    4.2015-2016学年度食堂购置物资的盘点表及物资出入库单,涉及大额采购的合同、会议纪要,涉及公开招标的相关资料等。
    5.平抑资金项目资金收支结余明细表(详见附件3)。
    6.学校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管理食堂的外包协议。
    7.食堂非事业编制人员名单。
    8.根据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受检学校财务处或后勤处将本次检查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10月13日前传真至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本通知及相关电子版可在bet365足球外围网站(http://www.kinglx.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入校专项检查联系方式:
    市教委联系人:常  勇 ,联系电话:51994863
    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联系人:崔莲莲,联系电话:51686843,传真:51686844
    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焱,联系电话:13520169187;高菲,联系电话:18201357697

    附件:1.2017年平抑资金入校专项检查学校名单
          2.2017年平抑资金入校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3.平抑资金项目资金收支结余明细表
          4.平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